一、遗嘱发生效力的时间如何确定出来
遗嘱以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其形式和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存在争议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遗嘱是对个人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但在遗嘱人活着时只是文件,无实际效力,死亡才生效执行。这是因为生前财产的处置权在遗嘱人自身,只有死亡后才开始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
2、遗嘱形式和内容要合法。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且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代书、注明日期且相关人员都要签名。若不符合规定,遗嘱可能无效。
3、当遗嘱存在争议

二、遗嘱效力范围如何界定算合法
遗嘱效力范围的界定合法需满足多方面条件。首先,遗嘱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其次,遗嘱内容要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再者,遗嘱形式应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最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只有满足这些条件,遗嘱在效力范围内才是合法有效的,对遗产分配等事项产生相应法律约束力。
三、遗嘱见证人范围怎样确定才合规
遗嘱见证人的范围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才合规。根据法律,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例如继承人的债权人、债务人等,因可能影响遗嘱真实性,不能作为见证人。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可作为见证人,如专业侦探、中立的邻居等。见证遗嘱时,需确保见证人符合上述条件,否则遗嘱的效力可能受影响。遗嘱见证是确保遗嘱真实有效的重要环节,合规确定见证人范围至关重要。
当我们了解了遗嘱以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其形式和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存在争议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些要点后。比如,在实际情况中,若有多份遗嘱存在冲突该如何认定效力呢?这就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包括遗嘱的订立时间、形式等。另外,如果遗嘱执行过程中遇到继承人之间对财产范围界定不清又该怎么办?是依据遗嘱中的明确表述,还是遵循相关财产认定的法律规则呢?若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遗嘱相关法律问题有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为您的遗嘱问题保驾护航。